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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村学校任教满25年及以上教师确认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9 17:07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文件

 

 

泉洛教人〔2017〕26号

                        

关于做好农村学校任教满25年及以上

教师确认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积极稳妥地开展第三次专业技术岗位全员量化竞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洛江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量化考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泉洛教人〔2017〕19号)和《关于调整全区全日制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泉洛政人〔2013〕70号)精神,现就做好农村学校任教满25年及以上教师确认审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及以上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所有教师,包括以前学校已审核确认的对象和2017年拟新增对象。

二、确认审批程序

1.符合在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及以上的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洛江区农村学校任教满25年及以上教师确认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

2.所在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个人填写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3.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局;

4.区教育局和区职改办组织有关人员查档审核;

5.区教育局和区职改办审批确认。

三、有关事项

1.本区农村学校范围:河市镇、马甲镇、罗溪镇、虹山乡。

2.任教年限的认定参考《200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套改审批表》,2006年之后如有更改工教龄年限以更改后的年限为准。2017年起,审核确认计算时间截止至每年的7月31日。

3.请各校于6月20日前报送《洛江区农村学校任教满25年及以上教师确认审批表》一式4份、《洛江区农村学校任教满25年及以上教师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统计表)一式2份。同时,将《统计表》电子文档发送至人事股邮箱:ljjyrs@163.com

4.填写《审批表》中的“农村学校任教年限”和“主要简历”,工作期间如有离岗外出、请假、进修等有扣工教龄的,要详细体现。

5.各校要加强对农村学校任教满25年及以上教师审核确认工作的管理,不得瞒报、虚报、漏报,要杜绝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对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该聘任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洛江区农村学校任教满25年及以上教师确认审批表

      2.洛江区农村学校任教满25年及以上教师情况统计表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2017年6月9日

 

  抄送:区人社局、区职改办。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2017年6月9日印发


泉洛教人【2017】26号附件1、2 (3).xls

关于做好农村学校任教满25年及以上教师确认审批工作的通知(泉洛教人〔2017〕2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