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市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 考核的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市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
考核的通知
各县(区、市)教育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学校、市教科所:
根据《关于印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泉教人〔2013〕113号)的文件精神,泉州市将从2013年秋季开始每两学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对全市市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考核。
请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市教科所对所辖单位的考核对象进行2015年9月至2017年8月两年周期的考核。
此次的考核指标、办法、等次按照(泉教人〔2013〕113号)文件规定执行。并于2017 年10月30日前将双面打印的《中小学教师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专项考核表》及《2017年泉州市市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用EMS快递至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3103,其余纸质材料由各县(区、市)及各单位存档备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ngyi39@136.com。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595-22777351。
附件1. 关于印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泉教人〔2013〕113号)
2 . 《2017年泉州市市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9月6日
泉教人〔2017〕252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市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