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招生】 2018年泉州市马甲中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洛江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泉洛教中〔2018〕8号文件要求,规范初中招生入学行为,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公平,确保我校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招生工作方案拟定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个严禁”纪律,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阳光招生。
服务区域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对口直升;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及居住在我校服务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初中就读。
二、招生对象
(一)第一批招生对象
1.具有招生服务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马甲中学招收具有马甲镇潘内、前安、马甲、新奄、彭殊、仰恩、洋坑、梅岭、祈山、永安、杏川、新民、新建、新生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鉴于马甲中学的招生规模有限,马甲中学仅招收除四方小学外的原服务区域内的第二批招生对象,学籍关系在四方小学和实际居住在马甲镇潘内村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改由就南中学招收。
2.具有招生服务区户籍的非区域小学毕业生
马甲籍马甲中学服务区域的学生回原籍就读初中的,应于6月15日前向户籍服务区域的中学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簿、原毕业小学盖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填好《2018年泉州市洛江区初中新生报名申请表》。
3.政策性照顾对象
(1)符合规定且愿意在洛江就读的驻洛江区现役军人子女和驻洛江高层次人才子女。
(2)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申请就读的港澳台和侨籍的小学毕业生。
(3)在我区经商办企业或合法正常居住的港、澳、台胞,海外侨胞子女,可向区教育局申请统筹安排就学。
(二)第二批招生对象
在中学招生服务区域内小学毕业,且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第三批招生对象
欲就读我区公办中学但小学学籍非我区的区域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录取方式:
(1)第一批:招生服务区内的第一批招生对象全部就近免试对口直升入学。
(2)第二批:第一批录取结束后,若第二批招生对象不超过对口直升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则第二批学生全部免试对口直升入学;若第二批招生对象超过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则第二批学生通过摇号或抽签形式随机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仍未被录取的学生,就近统筹安排至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四、学校招生时间安排
7月6日—15日(具体日期待定)组织新生注册,学生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应在7月6日—15日期间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注册时间。若无申请而超过招生时间的视同放弃直升我校学位,并报送区教育局中教股备案。
五、学生注册应携带的证明材料:
1.第一批招生对象:家长户口簿; 回原籍就读初中:提供户口簿、原毕业小学盖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和《2018年泉州市洛江区初中新生报名申请表》。
2.第二批招生对象:携带家庭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证件)
3.第三批招生对象:
携带家庭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证件)(“两证”办理时间均截止2018年3月1日前)、学籍所在小学提供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毕业小学盖章)和已获得服务区域的中学同意接受入学的书面申请材料。
泉州市马甲中学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