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马甲中学广场花池等零星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工程名称:泉州市洛江区马甲中学广场花池等零星修缮工程。
2、工程地点:马甲中学。
3、工程规模:泉州市洛江区马甲中学广场花池等零星修缮工程。
4、工程造价:199455元。
5、现场踏勘及报名时间: 2017年3月30日8:30时—4月6日17:30时。
6、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信誉的建筑商;
(2)、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工民建建筑资质。
(3)、投标方持有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至少一名施工经理。并派驻现场。
7、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8、保证金:
参加投标者在投标现场交人民币伍仟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中标者转为质量保证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质量保证金在完成工程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后若不如期进场施工,取消保证金。
9、工期:40天
10、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7年4月7日上午10:00时。
(2) 地点:马甲中学。
11、联系人:杜碧水、詹星源,联系电话:0595-22098198。
12、招标要求:
(1)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1.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1.3投标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1.4投标方必须提供建设厅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工民建建筑资质的有效复印件;
1.5投标方必须提供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复印件。
特别说明:投标方必须对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如果投标方虚报上述证明文件骗取中标,其中标资格无效。
(2)经资格审核确定投标单位。
13、定标方法
(1)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2)本次投标报价以工程预算造价为标底,降点8%,通过抽签确定中标人,总工程款以审计结果为准。工程增减部分由建设单位确定。
(3)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应在3天以内与学校签订施工合同,7天内进场施工。
1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审计后一次性全额付清。
本公告不尽事宜,解释权归建设单位。
泉州市马甲中学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