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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考和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29 09:25

 

泉招考办〔2014〕41号
 
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考和
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8号)文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4〕10号)文件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考普[2014]16号)文件的要求,2015年普通高考和高职招考报名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报名工作是高招高考和高职招考工作的基础,各县(区、市)招考办、各有关学校(含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等)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和领会省、市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按照统一安排的时间和流程认真细致做好报名工作,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真实、准确。
为加强报名工作的统筹领导,决定成立泉州市普通高考和高职招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教育局和招考办负责人组成。各考区、有关学校也应成立相应报名工作领导小组,规范组织本县(校)开展报名工作。
二、规范设置报名确认点、明确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规范设置报名确认点
各县(区、市)招考办应根据本县(区、市)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报名确认点,各确认点应按考区安排认真完成好考生网上报名指导、资格审查、信息核对及确认工作。
考区设置的确认点应包括以下两类:
1.学校确认点:各普通高中均应设置确认点,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等也可设置确认点。学校确认点受理确认对象:(1)学籍在本校、户籍在本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2)学籍在本校户籍不在本省但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高中毕业生;(3)具有我市中职学校学籍的高职招考应届考生;(4)县级招考办委托的社会考生确认对象。
2.社会确认点:每个县(区、市)设一个,由县(区、市)招考办统一负责。社会确认点受理确认对象:(1)泉州户籍的往届考生;(2)在外地就读的泉州户籍应届考生;(3)已取得泉州高中各类学校毕业证书且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福建省户籍往届考生;(4)已取得高中各类学校毕业证书、在泉务工人员或务工人员子女报名参加高职招考的;(5)符合在我市报名条件的其他社会考生。
考区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于规定时间进入报名系统后台进行确认点设置,注明确认点名称、时间安排、备注说明等(注:所设确认点应注明受理确认对象),分配好各确认点信息管理员权限。
(二)明确报名对象与报名条件
各校应逐一排查本校所有在读学生的确认点,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并到相应确认点报名确认。
普通高考报名对象为拟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包括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特殊教育考生、职教师资考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考生、自主选拔考生、艺术特长考生、小语种考生、少年班考生。
高职招考报名对象拟参加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考生,包括普通高中考生和职业类学校考生。高职招考的录取于2015年4月前完成,已被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及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未被录取且符合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2015年4月10日前申请普通高考补报名。其中:普通高中学生只能补报文史类和理工类;中职学生只能补报文史类、理工类,文科艺术类和理科艺术类中的音乐类和美术类(补报音乐类和美术类的须已分别取得音乐类和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成绩)。
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8号)文件规定执行。高职招考报名条件《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考普[2014]16号)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体育单招、盲聋哑特教单招等的单考生,必须具备高中毕业资格,高一、高二在校生不得报考。各县(区、市)招考办应严格审核考生资格,报名时县级招考办要了解此类考生是否参加统一体检和统一考试,并做好此类考生的登记。
三、严格执行报名程序,规范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均应进行网上预报名及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网上预报名由考生自行完成。高职招考和普通高考考生应分别于2014年10月28日至31日和2014年11月1日至11月4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选择相应报考类别,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应先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用户注册,设置用户密码。(特别说明:考生的帐号及密码将用于2014年普通高考(或高职招考)报名、填写各种信息、填报志愿和进行各种查询,考生务必牢记,切不可随意泄露账号、密码等信息)。注册成功后考生就可以根据网站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完成预报名工作。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须考生本人持相关材料到各确认点完成确认工作。其中高职招考考生应于11月1日至4日至进行确认,普通高考考生应于11月5日至8日进行现场确认。
1.普通高考考生确认办法
(1)在学校确认点确认的考生应将户口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本人户籍页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上交学校(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须提交本市学籍证明材料,非福建省户籍考生还应提交高中三年完整学习证明材料)。由学校考务人员进行审核,再由信息确认员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的相片。在县级招考办统一生成考生号后,各校应打印报名表交考生核对信息、签字确认,并由学校填写思想品德鉴定结论。考生报名费、体检费等相关费用按县级招生办通知的时间统一缴交。
(2)在社会确认点确认的考生须持网报的相关信息(如帐号、密码等)、户口本、二代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其他相关证明(如:在外地就读的应届生应持考生学籍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注明学籍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同等学力考生应持初中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辖区的县级社会确认点。由社会确认点工作人员审核考生资格,在校验基本信息、考生缴费之后,当场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照片,打印报名表让考生核对确认。确认后的《考生报名表》还应由考生就读学校(往届生由考生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思想品德鉴定结论并盖章,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报名表和本人纸质档案材料。
艺术类考生如在外地参加专业学习的,网上预报名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厦进行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高职招考考生确认办法
(1)应届中职(含技工学校)毕业生若所在学校有设立确认点,则考生应在学校报名确认,具体参照普通高考报名确认的办法执行。学校应认真审核考生的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学校还应出具加盖主管部门审核的应届毕业生花名册(应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就读专业等)等证明材料上交县级招考办复审。
(2)往届中职(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和就读学校未设立确认点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应到户籍(或就读学校、务工单位)所在区指定的确认点确认。确认时须持网报的相关信息(如帐号等)、中职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校出具的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就读专业等信息的应届毕业生花名册)、户口本、二代身份证。     (3)普通高中考生报名高职招考的确认办法,由县级招考办指定确认点组织确认。
    3.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考普通高考或高职招考的,还须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现居住地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社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明确报考科类设置和考试科目
(一)关于科类设置
1.普通高考的科类设置
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分为文史类、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理工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共六个类别。所有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四门,所有理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四门。其中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
报考普通文史类、理工类的考生,不得兼报艺术、体育志愿;报考艺术类(文、理科)和体育类(文、理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所选择的相应科类除本科提前批外的文史或理工志愿。
报考艺术类、体育类和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考试。
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省高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在报名时还应确定本人拟参加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类别(具体类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只有参加了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并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高职招考的科类设置
2015年我省高职招考按报考对象不同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面向高中生考试)和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面向中职生考试)两大类。面向高中生考试的报考和录取均不分文理等科类;面向中职生考试分为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美术类、音乐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和交通运输类等12个类别,考生报考时只能选报其中一个类别,在本科层次录取时按照相应类别录取。
(二)关于考试科目
普通高考的考试科目与往年相同,高职招考的考试科目分为以下两类:
1.面向普通高中生的考试科目
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信息技术等4门(不分文理科),每门满分为150分,总分为600分。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2.面向中职生的考试科目
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课等4门。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专业基础课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考生按报考类别参加相应的专业基础课考试,其中报考音乐类或美术类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省教育考试院2014年12月份(暂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考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试的内容、形式和要求与普通高考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相同。省级统一考试成绩作为高职招考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基础课成绩。
报考本科院校的中职生在录取前还须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拟集中在福州、厦门两地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应类别的本科批次录取。
、做好报名收费收取与报考资料代办工作
普通高考、高职招考报名费按闽价[2002]费179号文件规定每生收取105元;考生体检代办费按文件规定由各县(区、市)组织收取。
报考资料代办是一项社会化服务工作,各报名确认点要根据省考试院考生服务中心下达的有关征订代办通知,向考生说明相关资料的用途,在考生自愿征订的前提下进行登记和收费,不允许强行征订。
六、严格执行报名考务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工作。各县(区、市)招考办、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高考报名宣传,让考生、家长知晓报名相关规定。市招考办网站将及时转载、发布高考报名各种信息,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宣传高考政策、规定、报名动态等。各县(区、市)招考办要布置宣传专栏,张贴简章、告示、时间安排、工作流程、联系电话等宣传材料,安排专人接受考生和家长咨询。县级招考办应尽早与辖区各学校(含普通高中及各类中等职业类学校)联系,通报报名工作安排。特别应向咨询考生明确指出:指定面向某设区市或某县(市、区)招生的,只招收具有该市户籍且在该地报名、考试的考生。考生如要享受此类定向招生政策,必须在本人户籍地参加报名、考试,在异地报名考试的考生不能享受此类定向招生政策。
(二)做好报名准备工作。各县(区、市)招考办要根据本县的具体情况详尽安排报名工作,召开报名工作部署会议。各确认点要做好报名设备配备、网络检修和软件测试,配备工作人员,做好报名场所的布置和各项准备工作。
(三)认真审查报名资格,各报考确认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国家公职人员承担。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落实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严防任何人弄虚作假,不得让往届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坚决杜绝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以及其它不具有报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考区须于11月20日之前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及时处理清退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并将复审情况书面报告市招考办。
(四)确保报名信息客观准确
1.各县(区、市)招考办、各学校确认点要有专人负责考生信息数据管理,严格各报名确认点的操作管理权限,加强保密和安全意识。信息确认员要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密码。县级招考办系统管理员和各确认点信息确认员在一定时间内具有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操作的权限,一定要自觉遵守信息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更改考生信息。若需要对考生信息进行增、删、改,均应有书面依据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确认后的报名信息需要更正的,要有书面报告、领导签批,并将书面报告存档备查。绝不允许泄露考生的基本信息,如有违反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2.各确认点要认真指导考生填报、核对报名信息,报名工作人员进行操作时要耐心、细致,反复核对,确保本确认点报名信息和数据准确无误。应按以下要求做好数据录入采集工作:
(1)在学校确认点确认的考生,无论其高中会考是否全部合格,所在学校均应接受其报名确认。考生报名信息中“毕业中学”均选择学籍所在学校,“毕业年份”均选择“2015”,“考生类别”均选择“城镇应届”或“农村应届”。
(2)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其“毕业中学”只能选择“其他”,“就读中学”也应选择“其他”。各县级招考办接待社会考生报名时要特别注意此部分考生所填的“毕业中学”栏目。
(3)所有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都要选择本人拟参加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的类别(或项目),考生可以单选,也可以多选。考生确认时工作人员要仔细询问得到考生证实后方可确认。
(4)认真采集考生照片信息,杜绝张冠李戴现象。
(五)做好考生纸质档案材料整理汇总工作。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的整理汇总与2014年的要求相同,学校要做好应届生档案材料(包括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表)的汇总工作。按招生简章规定,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表现,不进行考生家庭情况调查。各县(区、市)应及早布置,加强对档案材料整理汇总的指导和检查。
高职招考的考生纸质档案材料整理要求按省文件规定执行。
 
 
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8日